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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隆豐 談紐約台灣會館

  本文摘自楊遠薰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overseas-tw

  「這是咱的厝,你看,環境多麼清幽,建築多麼美麗,這『台灣會館』四個字的扁額還是特地從台灣運來的。」陳隆豐律師一談起紐約的「台灣會館」,有著掩不住的欣慰與驕傲。當年尋尋覓覓一間屋,困難重重中買下改建,後來面臨嚴重的財務危機,在即將被拍賣的前夕,竟然化險為夷,其間經歷過的酸甜苦辣,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已經記不住多少時候,他的心情隨著會館的狀況起起伏伏。

猶記當年,會館面臨財務困難時,他曾感慨說:「為了會館,我幾乎所有的人情都賣盡。」而今,望著人氣興旺的會館,他說:「這座會館不知牽繫著多少台灣人的心,每一想到許多人為了救會館,一而再,再而三地掏腰包,我就從心底湧起無限溫暖,咱台灣人真是有希望的。」

究竟什麼原因,使陳隆豐和紐約台灣會館如此結緣?他說,當年到「東園」餐廳參加建館籌備餐會時,只是想單純地提供自己的專業知識,沒料到後來竟被選為建館籌備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既然受人之托,就全力以赴。如今想起來,自從到紐約,在建會館之前,他已經多次為同鄉聚會覓尋場地,年復一年,「咱需要一間厝」的念頭,一直深深烙在心坎裡,也因此當大夥兒熱血沸騰地討論籌建事宜時,他就在其中。

「話說從前」,陳律師一提起三十多年前,他到美國留學及其後發生的種種,就像在敘述一部美東台灣人發展的歷史。當年一群窮留學生如何晃到紐約,興高采烈地參加「East Coast Formosan Club」,以及後來如何想要擁有自己「一間厝」的故事,就在他滔滔不絕的述說中展開。

一打螃蟹十二人分

陳隆豐在1965年抵達費城,唸賓州大學(Univ. of .Pennsylvania)的法學研究所。他有個狀元哥哥陳隆志,從小到大,一直頂著第一名的光環長大,從佳里興國小到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一路獨領風騷。陳隆豐因此循著二哥的軌跡前進,同樣唸台南一中和台大法律系,大學時,相繼通過律師資格考試和一般行政人員高考及格,然後服完兵役,到美國長春藤盟校唸研究所。

費城地靈人傑,不僅是美國獨立宣言的誕生地,同時也是台灣獨立思想的萌芽處。五十年代中期,盧主義、陳以德和林榮勳等人在此成立「台灣人的自由台灣(Formosans’ Free Formosan,簡稱3F)」組織,首倡台灣獨立思想。不過,晚到將近十年的陳隆豐,無緣與這些前輩相攀,倒是當時在賓大Walton商學研究所唸博士學位的羅福全成為台灣學生們的龍頭老大。

陳隆豐說,羅福全是當時的「有錢」學生之一,他從日本來,指導教授給他高額的研究助理獎學金,他又已經結婚,太太毛清芬和他一樣親切好客,他們家於是變成一群台灣留學生的窩。舉個例子說,一般人買一打螃蟹,總是兩個人分幾天吃完,可是羅福全和毛清芬如果買螃蟹,一定打電話把朋友們都找過去,每個人都吃到一隻螃蟹,這就是當年他們如果有一點好東西就一起分享的情形。

在賓州大學取得碩士學位後,陳隆豐到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繼續攻讀法學博士。當時,美東地區的台灣留學生們仿照紐約日本俱樂部(Nippon Club)的型態,也組織了一個「East Coast Formosan Club」,選定每年聖誕節前的周末,大家聚在一起過節、聊天,解鄉愁。

那時,紐約的台灣人大都住在哥倫比亞大學附近,因此早先租用附近的河邊教堂(Riverside Church)聚會,後來人數漸多,就一直使用哥大旁的國際學舍(International House),參加的人數多達五、六百人,非常熱鬧。當時大多數人都是單身的男學生,偶有幾個小姑獨處的台灣小姐參加,就成了眾男生們爭相追求的對象。

陳隆豐在賓州大學唸書時,每年都在聖誕節前晃到紐約湊熱鬧,興致勃勃地參加「East Coast Formosan Club」,覺得很有歸屬感。後來拿到碩士,到紐約大學唸博士班時,更因著地利,成為「East Coast Formosan Club」的熱心跑腿。他在1968年,還獨當一面編起「鄉訊」來。

古舊一棟「台灣樓」

當時,很少有台灣家庭在紐約市內住得起寬敞的公寓,因此一些窮學生到了紐約,便為住處煩惱。有些熱心的同鄉於是在曼哈坦的百老匯(Broadway)與九十幾街的交接處,租下兩、三間公寓,供留學生居住。後來進一步地,由葉國勢、黃石定、蔡啟東和張燦鍙等人合組公司共同貸款,在與一二二街相交的地方,買下「Broadway 3115號」的公寓大樓,這就是當年聞名的「台灣樓」。他們出租大部份的房間,留下兩間公寓,租給台灣同鄉會,讓一些初到紐約的同鄉們暫時居住,同鄉邱文宗夫婦還當過大樓的管理員。

「這棟『台灣樓』雖然破舊,卻曾是許多風雲人物初到紐約的棲身處。」陳隆豐笑著說,不過那時因為缺乏購屋的專業知識,買下後,才發現大樓實在太老舊,水管與暖氣的問題很多,因此花了不少錢修理。又過了幾年,因為房子的毛病太多,維修費很貴,又乏人管理,加上同鄉們多已學成業就,不再需要這種臨時的住處,於是在1975年,在陳隆豐任「紐約台灣同鄉會」會長期間,將台灣同鄉會承租的公寓歸還給「台灣樓」公司,不久,「台灣樓」的股東們將這棟建築還給貸款公司,結束了紐約台灣人的第一個「家」。

「East Coast Formosan Club」的型態持續了許多年,到了1970年有了一些改變。1970年是多事之秋,也是海外台灣人運動發展的關鍵年。一月裡,「世界台灣獨立聯盟(WUFI)」在紐約正式宣告成立。四月中,刻在美國訪問的蔣經國,在下榻的紐約布拉薩旅館(Plaza Hotel)前,遭到兩名台灣學生鄭自財與黃文雄的行刺,雖然無恙,卻大大震撼了海內外。也在這年,彭明敏成功地逃離台灣,經由瑞典,輾轉到紐約。

同樣在1970年,「全美台灣同鄉會(TAA)」在華府註冊登記,「East Coast Formosan Club」於是改組,依地區各自成立紐約、波士頓、康州、綺色佳、費城、巴爾的摩和華府等台灣同鄉會,全部加入「全美台灣同鄉會」。七十年代,隨著島內民主呼聲的升高,海外台灣人的凝聚力越來越強,同鄉會的組織也不斷地成長茁壯。

陳隆豐對早期的台灣同鄉會有許多美麗的回憶。他說,那時參加同鄉會的都是些窮學生,成家的人很少,有家庭的很照顧單身的學生。記得那時,有位在Borden做事的王博士,常請大家吃他們公司的冷凍食物,還有個羅介川嫂很會擦潤餅皮,所以同鄉會聚餐都有潤餅可吃,不過那時沒有甜花生粉,只好用花生醬替代,大家照樣吃得津津有味。也在那時,方菊雄和黃靜枝夫婦租的公寓常常人滿為患,大家常在那裡開會聊天到半夜。那年頭,大家都沒錢,記得當時柯喬治(George Kurr)寫了一本「被出賣的台灣」的書,同鄉們想在紐約時報上刊登廣告,一問廣告費,竟要六千美金,聽起來像天文數字。

但是,大家對台灣的前途越來越關心。1971年九月,在聯合國大會開幕的前夕,彭明敏假紐約Statler Hilton旅館舉辦了一場「民眾大會」,將近兩千人參加,真是盛況空前,而陳隆豐就是這場盛會中的司儀。

隨著聚會人數的躍增,國際學舍的容量早就不敷使用,於是陳隆豐開始熱心地替「紐約台灣同鄉會」尋找更理想的聚會地點。他找到一家座落於公園大道與麥迪遜大道之間的中學,也就是目前Hunter College的附屬高中,供同鄉會開會使用。1973年,方菊雄擔任「紐約台灣同鄉會」會長期間,康寧祥到紐約訪問,就在這家中學舉行演講,再度擠滿人潮,造成轟動。在七十年代的上半期,「紐約台灣同鄉會」就經常租用這個地方聚會。

隔年,方菊雄以「紐約台灣同鄉會」會長的身份,到奧地利維也納參加「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WFTA)」的成立大會,同時允下隔年要在紐約舉辦第二屆「世台會」的承諾。次年,方菊雄卸下會長職務,力薦陳隆豐接任,同時將舉辦「世台會」的責任交給繼任的陳隆豐會長去實現。

為了讓「世台會」辦得體面些,陳隆豐又開始找場地,這回他在紐約大學租到開會場地。「那次世台會辦得可真成功!」他興奮地說:「記得那時李正三在帝國大廈旁開一家『元祿壽司』,我們每天中午都向他訂了三、四百個便當,最後一個晚上,與會的人將近兩千,中共特地派人來鬧事,結果帶頭的人被同鄉追趕得從紐約大學的大樓陽台跳下去,那時大家情緒的高昂,可見一斑。」

1975年,陳隆豐任「紐約台灣同鄉會」會長時,覺得Hunter College附屬高中的場地不夠大,又另外找了一家華格納高中(Senator Robert Wagner High School)作為同鄉會的聚會地點,以後許多年,同鄉會就一直租借這個地方,舉辦各種活動。

陳隆豐多年熱心同鄉會的事務,也得到報償。有一回,同是紐約客的蔡同榮到東京開會,獲悉日本台灣獨立運動的大前輩郭榮桔先生有個漂亮的女兒尚待字閨中,立刻想到單身的陳隆豐,於是攜帶一張郭玥娟小姐的玉照回紐約,造就了這樁美好姻緣。「不過到現在,媒人錢還沒給。」陳隆豐笑著說。

咱需要一間厝

  陳隆豐在紐約大學拿到法學博士學位後,順利地通過紐約州的律師資格考試,同時娶了如花美眷,開始在曼哈坦當起開業律師。當年與他一起參加「East Coast Formosan Club」的台灣學生們也大都學成業就,漸有經濟基礎,同鄉居住的地方早已不再侷限於哥倫比亞大學附近,而是遍佈曼哈坦、皇后區、長島和紐約上州等各地方。

七十年代後期,美國修改移民法,藉依親關係來美的台灣移民逐日增多,來自台灣的醫師、律師、房地產商及各項專業人士亦陸續搬至紐約,新來的台灣移民大部份集中在皇后區的法拉盛,一時法拉盛的緬街上中文行號林立,遂有「小台北」之稱,整個大紐約的台灣人社區呈現出欣欣向榮的氣象。

這段期間,許多熱心同鄉斷斷續續提出合購一棟「咱的厝」的建議,就是希望擁有一棟像曼哈坦第五十七街的日本會館那樣,有一個可以舉辦各種活動的地方,樓上還有供人暫時居住的房間,可是這些美麗的理想一遇到金錢的問題就告流產,後來,甚至有人提出徵收人頭稅的建議,也就是每次聚會時,每人多收一塊錢充作建館的籌備基金,這項建議也沒有實現,同鄉會仍然繼續租借華格納高中辦活動,但是,「咱需要一間厝」的念頭一直盤旋在許多人的心中。

八十年代,海外台灣人的運動相當蓬勃,不同性質不同專業的社團如雨後春筍紛紛成立。為了凝聚台灣人的力量,許盛男醫師在1982年首倡「紐約紐澤西台灣人社團聯合會」,協調各社團之間的活動。創會之時,許盛男醫師出任首任會長,隔年,則由全職從事台灣人運動的黃再添繼任會長。

黃再添下定決心要將「紐約台灣會館」的理念付諸實現。當時,他一方面委託從事房地產業的張楊宜宜規劃購買會館的細節,另方面公佈「群眾募款辦法」,並且在十一月廣發請貼,邀請有志之士到同鄉林炯冠開設的東園餐廳,參加「台灣會館建館委員會籌備餐會」。

根據黃再添的描述,那晚的「鴻門宴」氣氛非常熱烈,明知去了破財有份,熱情的同鄉們還是將東園的二樓擠得滿滿。大家發言踴躍,不僅認為「咱需要一間厝」,而且「要蓋就得蓋得體面些,不能輸給日本會館或中華公所太多」。於是當晚隨即達成建館的幾項基本共識,同時成立建館執行委員會。兩個星期後,建館執行委員會在賴弘典醫師的辦公室召開第一次會議,大家公推陳隆豐律師為「紐約台灣會館建館執行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陳隆豐說,他當時到東園餐廳開會,純粹基於關心,沒想到竟被選上建館執委會的主任委員,既然被人派定,就得認真地做,何況過去多年為了開同鄉會,他得到處接洽場地,如今這麼一個難得的機會,得到大家的共識,欲替紐約的台灣人覓尋一個「永久的家」,更非全力以赴不可,於是他開始隨著房地產仲介人到處看房子。

當時曼哈坦的房價已經很貴,法拉盛的前景則如旭日東昇,到法拉盛的台灣人日益增多,他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也已遷到法拉盛,因此決定在法拉盛覓尋會址。「八十年代的法拉盛,房產熱得像洋芋,只要有人開始講價,不久就有人再加價。」陳隆豐律師說,有一次,執委會看中了Bowne街一處「退伍軍人俱樂部」,也就是現今「中宣會播恩堂」的會所,價格都已談妥,第二天即將簽字,偏偏成交的前一天,紐約時報刊出法拉盛房產即將大幅上漲的消息,賣方立刻反悔,交易因而未成。

如此尋尋覓覓,有一天,獲悉北方大道(Northern Blvd.)有一家關閉的夜總會剛剛上市,陳隆豐立刻和房地產仲介人去看房子,看了以後,覺得地點真好。

「這是一個鬧中取靜,交通方便的好地方,」他說:「建築物本身面對著曼哈坦通往長島必經的北方大道,兩旁有林蔭綠樹,路中有寬廣的綠島,斜對面是座百年歷史的市政廳(Town Hall),右邊是三百多年歷史的魁克教聚會所(Quaker House),左鄰是近百年歷史的軍械庫(Armory),整個地區是法拉盛著名的『歷史一哩路』,環境非常優美,更難得的是離熱鬧滾滾的法拉盛商區緬街、羅斯福路一帶,只有短短的兩、三條街,走路幾分鐘就到。」

於是陳隆豐隨後帶了執委會的一票人馬來看屋,大夥兒對這地點十分滿意,開始進行一連串的殺價購屋過程,賣方喊價一百萬,同鄉出價七十萬,與此同時,又不斷地商討籌款貸款事宜,總算皇天不負苦心人,1985年的八月,紐約的台灣人終於購到了屬於自己的「一間厝」。

山窮水盡疑無路

當時同鄉決議以股東認股的方式來購買「紐約台灣會館」,每股一萬兩千五百元,一共五十股,由陳隆豐、樊豐美、李汝城等三十七位股東共同登記「Taitower公司」,合資買下,再以每年一塊美金的象徵性租給「台灣會館」。至此,「咱的厝」的模型總算初步實現。

這棟建築原本是間夜總會,已有六、七十年的歷史,「Taitower」買下之後,即委託洪老得建築師設計會館,由春銘公司承包工程,於1986年一月開始改建。「許多同鄉都對會館貢獻了寶貴的心力。」陳隆豐律師說:「譬如股東之一的樊豐美是個有執照的工程師,他從頭到尾盡心盡力地監督會館的營造,洪老得建築師特別為會館設計了富有鄉土氣息的瓦厝外觀,呂明森同鄉為會館設計了別緻的標誌(Logo),還有許多同鄉視會館的需要慷慨贈物,甚至把家裡美麗的畫都拿到會館擺設。從許多小地方,可以看出鄉親們對「咱的厝」的愛心,大家都希望把會館佈置成一個美麗的家。」

隨後在眾同鄉歡欣慶祝下,「紐約台灣會館」終於落成,在1986年七月十九日正式開幕,其時美國的景氣一片大好,鄉親們的事業欣欣向榮,台灣會館的前途也充滿了光明。

「問題出在1987年的黑色十月。」陳律師說,那年十月,美國股市崩盤,景氣大幅下跌,到處都在裁員,同鄉的經濟也大受影響,連帶地募款變得相當困難,創館的有志雖有熱忱,卻無餘裕,所募到的款額離償還銀行的貸款總有一段距離,如此本利相交,加上每年營運需要一筆開支,不出幾年,台灣會館就墜入財務困難的深淵。

1991年,台灣會館向銀行的貸款,本利累積已經到了一百三十多萬美元。為了償還債務,股東們毫無條件地將Taitower公司的股權全部捐給台灣會館,並且發起「千人千元募款運動」,這次募款募到一些錢,會館暫時渡過難關,但仍危機重重。

到了1993年,貸款給台灣會館的亞細亞和冠東兩家銀行酌情減貸,將會館的負債裁定為九十八萬美元,然後發出最後通告,限定會館必須在三月底以前,償還所有本利,否則將予拍賣。台灣會館的理事會因此再度發起大規模的「救會館運動」,前前後後,捐款的同鄉多達四百多人,募得了將近六十萬美金,情況非常感人,但是款額就是差了那麼一些,會館還是難逃被拍賣的厄運。

到了三月,眼見長期奔波,仍落得回生乏力的下場,陳隆豐的心情跌至谷底。

那是一個充滿無力感的星期日清晨,他接到一通來自台灣的電話,是他的老媒人蔡同榮打來的。早些年,在台灣解嚴前後,住紐約的蔡同榮和曾任「紐約台灣會館」館長的許添財兩人即整裝回台,另闢戰場,後來雙雙當選為台灣的立法委員。

蔡同榮在電話裡說,星期一在立法院院會裡,許添財和他準備提出議案,要求僑委會幫助紓解「紐約台灣會館」的困境,希望陳隆豐馬上傳真一份提案書過去。

「提案書怎麼寫?我已經離開台灣二、三十年,也不曾在立法院待過,怎麼知道立法院的提案書是什麼型式?」放下電話,陳隆豐抱怨道。

可是陳太太玥娟一聽,立刻正色說:「你今天什麼事都不能做,就坐在這裡,寫救台灣會館的提案書,一直到寫到完為止!」畢竟,這是他們那時惟一的希望。

「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是「紐約台灣會館」命運的寫照,當眾人萬念俱灰之際,她竟意外地起死回生。曾與紐約結緣的許添財和蔡同榮兩位立法委員在台北也關心起這個紐約的「家」來,兩人在立法院裡正式提案,要求政府支持「紐約台灣會館」的延續,據說這個案子曾送至李登輝總統處,結果在三月底,在僑務委員會協助下,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四十萬美金給「紐約台灣會館」,紐約的同鄉們這時如同吃了一顆定心丸,由於之前已從各界募得近六十萬美金的捐款,加上中國國際商業銀行的貸款,台灣會館終於能夠還清債務,繼續維存。

這是咱們的家

1994年,「紐約台灣會館」進一步獲得美國非營利機構的認定,得以減免多項費用,經過多年的風雨飄搖,會館逐漸趨向穩定。1997年,李汝城醫師接任理事長後,大力整頓財務,全盤規劃業務,聘用新的人事,並且擴充建築,裡裡外外全面粉刷,讓這個「家」的面目煥然一新,此後,會館的使用量大為增加,每日人進人出,充滿了生氣。

目前,台灣會館採取「取之於眾,用之於眾」的方式,廣徵會員,每人每年會費一百元,作為會館的基本費,凡是使用場地者,請其自由樂捐,至於會館的維修與營運,則靠許多熱心的義工來推動,在眾同鄉的愛心耕耘下,「紐約台灣會館」一步步走向康莊大道。

「這就是我們『家』的故事。」陳隆豐啜了一口茶,緩緩地說:「這棟會館不僅在提供一個舒適的地方,讓同鄉們能夠舉辦各種活動,讓長輩們每天有個去處,同時更重要的是在告訴我們的下一代:『這是咱們的家』,咱們第一代移民如何費盡心力,努力地想擁有一棟自己的『厝』,一個能讓後代子子孫孫認同自己文化的地方,而這棟在法拉盛的台灣會館,就是我們在紐約的『家』。」

走出台灣會館,眼望紅瓦白牆的建築靜靜地矗立在綠蔭的北方大道上,無言的會館彷若在敘說一群東方島國的移民,如何在紐約地區集腋成裘立足生根的故事。

註1:「全美台灣同鄉會」全名Taiwanese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TAA。

註2:「世界台灣同鄉會聯合會」全名The World Federation of Taiwanese Associations,簡稱世台會WF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