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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呈嘉 四二四事件的回憶

 

楊遠薰 http://tw.myblog.yahoo.com/overseas-tw/article?mid=299&prev=-1&next=295

1970年,三十三歲的黃呈嘉在美國科技人才雲集的貝爾實驗室
(Bell Labs)擔任研究員,與太太沈雲擁有一對很可愛的稚齡子女與一棟房子,在當時台灣留美學生圈裡算是令人羨慕的一位。           

黃呈嘉生長在台灣彰化濱海的福興鄉,父親是彰化市的布商,家境寬裕。他於1956年由彰化中學保送至台大電機系,復於1960年以優異成績自台大畢業,申請到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電機研究所的入學許可,於1962年三月到美國深造。

他在華盛頓大學四年的收穫十分豐碩。一方面,他獲有獎學金,生活無虞,而且四年內即拿到電機碩士與博士雙學位,又專攻最先進的半導體,一畢業即被執全球通訊科技牛耳的貝爾實驗室網羅,前途似錦。另方面, 他近水樓台,結識了當時在華盛頓大學唸圖書管理、貌美如花的沈雲,進而與之締結良緣。

沈雲六歲時隨父母到台灣,因為父親任職台南鹽廠,所以在台南長大。自台南女中畢業後,她順利考進台大外文系。在台大唸書期間,不僅因為容貌秀麗、皮膚白晢又身材修長,十分引人注目,而且功課非常好,年年拿書卷獎,在學校很有名氣。然而性情溫柔婉約的她自1965年與黃呈嘉結婚後,即以家庭為重,並且跟著先生說台灣話。他倆於1966年自西岸的西雅圖遷至東岸的紐澤西。

然後,呈嘉在莫瑞坡
(Murray Hill)的貝爾實驗室上班,沈雲在平原鎮(Plainfield)的市立圖書館工作,女兒阿慧於1967年誕生。他們於是在平原鎮買了一棟房子,兒子Dennis復於1970年二月出世,小家庭充滿了欣欣向榮的氣氛

這時的貝爾實驗室因為連續誕生好幾位諾貝爾獎得主,氣勢如虹。黃呈嘉在理想的環境工作,亦有美滿的家庭,大可過著意氣風發的日子。但基於成長期的一些經歷與見聞,加上個性認真,又愛打抱不平,使他對台灣的時政十分不滿,亦時常憂慮未來。

那時的台灣在蔣家獨裁統治下,確實存在許多不平等、不自由與不民主的現象。譬如,所有政府與國營機構的首長、大學與中學的校長皆為外省人,台灣人只能謀次等或低等的職務。又如,凡對政府、政策有微言者,半夜被保安人員帶走是常事,此後不僅個人前途未卜,家人亦跟著過愁雲慘霧的日子。這種情況使一些台籍知識青年在島內噤若寒蟬,到了國外,經過一段沉潛與思考,便開始猛批國民黨。

黃呈嘉也有這種傾向。他在台灣時謹言慎行,在西雅圖唸研究所時,便開始暗中閱讀日本寄來的《台灣青年》,有時也私下寄點小錢給該刊物。到紐澤西工作後,因為接近風雲際會的紐約,他很快結識一些思想相投的朋友,每逢週末或假日相聚,便一起暢談台灣時政,這時的他便越談越慷慨激昂。

  1970 年正月一日,世界台灣獨立聯盟 (World United Formosans for Independence,簡稱WUFI 或「台獨聯盟」或「獨盟」) 在紐約成立。黃呈嘉雖沒加入,但這是台灣人裡的大事,他亦認識一些盟員,自然知道其時WUFI美國本部的主席為蔡同榮,第一與第二副主席分別是張燦鍙與陳隆志,鄭自才(原名鄭自財)則為執行秘書。

四月,台灣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到美國訪問十天。台獨聯盟在聽到消息後,便開始策劃示威,希望藉國際媒體的報導,表達台灣人爭取自決與自由的心聲。他們鼓勵美東的熱心同鄉在蔣經國訪問華府的420日到白宮前示威,黃呈嘉便在這時響應。

他說:「我們在前一晚先到華府北郊銀泉市的黃際鑫醫師家集合,當夜就在黃家的客廳打地舖。那晚從各地趕來的人很多,都是些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睡我旁邊的是在康乃爾大學唸社會學博士的黃文雄,長得很斯文。他與我係初識,但他的妹婿鄭自才的哥哥鄭自添是我在台大第八宿舍的室友,兩人扯上關係,便聊了起來。」

「隔日一早,我們出發去示威。」他繼續說:「當時有人說蔣經國的座機會在安德魯空軍基地降落,一部分的人便趕往安德魯基地,我和另一部分人則前往白宮。快到白宮時,我們發現隊伍裡滲入國民黨特務,他們拿著照相機,朝每個人猛拍照。我們很生氣,就轟他們出去。但他們不甘休,改搭一部計程車,繼續跟蹤我們,也繼續朝我們照相。不久,遇到紅燈,他們的計程車停下來,我和黃文雄立刻追過去,拿起手中的雨傘,朝他們揮打。如此交鋒兩次,我們的情緒都很高昂。那天在白宮前示威後,我便回紐澤西。」

但四天後的424日,黃呈嘉又趕到紐約示威。因為台獨聯盟獲悉蔣經國將在那天中午到紐約曼哈坦的廣場旅館(Plaza Hotel)參加一項餐會,旅館前有個廣場,正是示威的好地點,於是又發動同鄉前往示威。

「那天一早下著濛濛細雨,」黃呈嘉回憶說:「我在十點多抵達旅館前的廣場時,雨已歇,一些人站在那裡,穿著雨衣的黃文雄亦在其中。後來又陸續來了一些同鄉,大家便開始整隊。我認識其中一些人,卻不見台獨聯盟的幾位招牌人物,心裡頗感納悶,便向旁邊的人打聽。他們告訴我,張燦鍙要帶學生到某處參觀,這日不會來;蔡同榮剛才載了抗議牌來,正去停車;陳隆志則尚未出現。」

  「隨後,大約三十幾個人圍成一個大圈圈,開始舉著『台灣人要自決』、『台灣人爭自由』的抗議牌示威。」他繼續說:「我跟著眾人繞著圈子走,有時也喊喊口號。突然間,聽到『砰!』的一聲,我起初以為是鞭炮聲,及至朝聲響之處望去,看到黃文雄被數名大漢壓在地上。接著,鄭自才跑出來,想要幫黃文雄。黃文雄則掙扎站起,喊道:『Let me stand up like a man! (讓我像個人般地站起來!)』。然後,兩人都被戴上手銬,押進警車。眾人眼睜睜地望著這一幕發生,全都嚇壞了,紛紛詢問到底怎麼一回事?現場頓時亂成一團。」

「我本能地希望大家鎮靜,」他又說:「便揮手喊道:『Calm Down(鎮靜)! Calm Down(鎮靜)!』一些美國記者見狀,紛紛過來採訪我。我回說我只是個示威者,其他什麼都不知道。正解釋著,瞥見陳隆志從對街走過來,便請他們去問他 。」

那一聲槍響,完全出乎黃呈嘉的意外,也帶給所有在場的人極大的震撼。從紐約曼哈坦開車回紐澤西的路上,他的心情一直無法平靜。回到家後,他打開電視,發現所有電視台都在播報蔣經國在紐約遇刺的即時新聞。黃文雄被壓倒在地、奮力掙起的畫面一再地在螢幕出現,他的那聲「Let me stand up like a man! 」的喊聲一直在他耳裡迴響。

「四二四那天下午,」黃呈嘉說:「我接到一個電話,通知我當晚到紐約皇后區一位獨盟的盟員家開會。我於是又開車到紐約,可是抵達這位盟員家後不久,就發現聯邦調查局(FBI) 的幹員已找上門,他們正密集追查刺蔣事件的共犯。大家都非常緊張,當下決定改為隔天早上到紐澤西開會。因為我家在紐澤西,所以眾人很快地決定隔天到我家開會,然後各自散去。」

    「第二天早上,台獨聯盟在紐約的主要幹部都到了。」他接著說:「大約十多人聚集在我家的地下室,共同商討對策。當時,眾人意見紛紜,有人主張要先找律師,有人認為應成立一個基金會,對外募款。我則說找律師要錢,募款費時,眼前救人要緊,建議在場的每個人先認捐(Pledge)兩千美金,再對外募款。兩千美金在那時是一個很大的數字,因此有人同意,有人說要回家問太太,還有人不作聲,但大多數的人都盡己力地認捐,那晚就募到一萬四千多美金。」

  那時,有個「美國民權聯盟 (American Civil Liberty Union))的律師表示願意幫忙。黃呈嘉說,但大家覺得那個組織有左傾的色彩,對之有所顧忌,遂決定自己找律師,並由葉國勢出面登記成立一個基金會,對外公開募款。那個基金會的名稱後來英文定名為Formosan Civil Liberty Defense Fund,中文名稱為〈台灣人權訴訟基金會〉,對外則通稱〈救援黃、鄭基金會〉。

1970429日,紐約法院正式起訴黃、鄭兩人。黃文雄被控殺人未遂與非法攜帶武器,鄭自才被控幫助殺人未遂與妨害公務。法院並裁定兩人的交保費分別為十萬美金與九萬美金。黃文雄因在美逾期居留,另外追加一萬,合起來共二十萬美金。

二十萬保釋金加上未知數的律師費對當時在美國的台灣人,真是一個天文大數目!救援黃、鄭基金會很快地向鄉親廣發信函,強調四二四事件是這一代台灣人的共同命運與悲劇,呼籲大家慷慨解囊,儘速保釋黃、鄭兩人出獄。

當時,許多人為之感動,捐款的信函如雪片般地寄至基金會的信箱。但畢竟那時在美國的台灣人財力相當薄弱,大多數人都還是學生,少數拿到學位的亦才初入社會做事,所以儘管募款進行得如火如荼,捐款亦相當踴躍,但所募到的款額卻離目標有一段距離。

  「黃、鄭兩人被捕後,被關在紐約中國城附近的曼哈坦拘留中心。」黃呈嘉說:「 那裡關的都是些重刑級的殺人嫌犯,黃、鄭兩人在那裡非常不安全。黃文雄的妹妹黃晴美,也就是鄭自才的太太,抱著兩歲大的兒子到我家哭訴,要我無論如何得想辦法保他倆出獄。我與沈雲都很同情,也很無奈。」

「我那時認識我家附近的一位律師,就去向他求教。」他又說:「那位律師告訴我,要保人出獄,必先到保釋公司購買保釋債券(Bail bond),再到法院保人。購買保釋債券時,可以部分用現金、部分以股票或房產抵押,若還不足,亦可與保釋公司協商。」

黃呈嘉於是到曼哈坦中國城附近找了一家保釋公司。由於募到的款額離目標尚遠,他便和負責基金會的葉國勢商量,將兩人在平原鎮與科爾尼的房子拿出來抵押。「張燦鍙那時向葉國勢租房,住在葉國勢家樓上,所以尚無房子。」黃呈嘉說。

因為抵押房子與購買保釋債券的手續繁雜,沈雲的英文好,有關抵押與保釋的文件、書信便由她處理。那時,他們經常得跑紐約,又因為兒子才出生不久,女兒亦才三歲,所以每次出門,都是一人抱一個孩子、攜帶大包小包地總動員。

「但是大家都非常努力。」黃呈嘉說:「我們一邊籌款,一邊決定先保鄭自才,再保黃文雄,因為鄭有妻小,黃係單身。眼看籌到的錢快能保出一個人了,我們就去跟保釋公司協商。保釋公司要我們簽下一紙『抵押同意書(Collectible Confession of Judgment )』,那時只知保人要緊,我們就毫不猶豫地簽了,直到後來出事,方知那紙切結書的嚴重性。」

結果,鄭自才在被拘留一個月又四天後的528日交保,黃文雄則在另一個多月後的78日步出拘留所。兩人相繼出獄的消息在海外台灣人間迅速傳開,眾人都歡欣鼓舞!一個當初大家認為不可能達到的目標,竟在短短兩個半月內做到了,這是多麼令人興奮!黃、鄭兩人為了台灣的前途與台灣人民的福祉,犧牲自己;海外鄉親為了保釋鄭、黃出獄,慷慨解囊、甚至抵押房子、情義相挺,這是多麼令人感動!

也因此,鄭、黃兩人交保出獄的那段期間,海外台灣人運動達到最高潮。

可是接下來,黃、鄭兩人面對法院的即將開庭,壓力驟增;台獨聯盟則面對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一連串調查,內部亦充滿緊張,雙方遂逐漸有了磨擦。

  回憶當時的情況,黃呈嘉說,保釋後的黃文雄時常到他家作客。黃文雄常自紐約皇后區搭地鐵、換火車地到紐澤西的紐渥克,然後打電話給他。他下班後,就開車到紐渥克火車站接人,再一起回家。主客一聊,就是整個晚上。

「黃文雄談了不少被關在拘留所時發生的事。」黃呈嘉說:「譬如為了自衛,他曾當眾表演一幕很戲劇性的功夫動作,才嚇跑那些要欺負他的人。黃、鄭兩人在等待開庭的那一年,自然心情頗受煎熬,鄭自才尤其顯得焦躁,一直換律師,平白花了基金會不少錢。」

「與此同時,台獨聯盟也在找律師。」他繼續說:「唸法學的陳隆志經他的老師 Harold Lasswell  的介紹,聘請芝加哥一位著名的律師Louis Kutner擔任獨盟的法律顧問與辯護律師。那位律師索費奇昂,獨盟內部遂出現不同的聲音。鄭自才認為基金會係以救援黃、鄭名義對外募款,所募到的錢自應全放在他倆的保釋金與訴訟費上。但台獨聯盟認為組織係因四二四事件被調查,若被認定涉入暴力,將被解散。為維護組織的存續,獨盟必須聘請律師辯護,這筆律師費自應亦由基金會支付。」

雙方有了間隙,心結便越越深。當時,一部分盟員支持鄭自才與黃文雄,但也有更多同志支持蔡同榮與張燦鍙。黃呈嘉說,他因為積極籌措保釋金,與黃、鄭交情不錯,但在獨盟律師費的議題上,他支持組織,所以當獨盟內部逐漸分成兩邊時,他與葉國勢算是比較中間的。

「不久,開始有人說,黃、鄭兩人的刺蔣係個人事件。」黃呈嘉說:「這話聽在支持黃、鄭的人的耳裡,非常不快。他們認為同志為組織賣命,組織豈可能在緊要關頭進行切割,棄同志於不顧?就在種紛紛擾擾中,陳榮成的到案更帶來許多爭議。」

他進一步解釋道,四二四事件發生後,美國聯邦調查局的幹員隨即根據黃文雄行刺的那把槍枝登記號碼,查出槍枝係在路易斯安那大學執教的陳榮成博士所擁有。不久,陳榮成到案,承認他確是那把槍枝的所有人,並供稱他分別在二月底與三月初購買兩把手槍,在四月中帶槍到紐約,親自交給鄭自才。

「陳榮成的證詞對鄭自才十分不利。」黃呈嘉說:「尤其黃、鄭兩人的律師意圖使四二四事件成為政治事件,陳榮成的供詞則使這事件變成『有計劃的謀殺』的刑事案件,罪刑將更加重,黃、鄭兩人也因此更加不安。」

「與此同時,」他又說:「獨盟同志私下則對組織是否介入議論紛紛。因為陳榮成與蔡同榮、張燦鍙係結盟多年的兄弟,三人的關係一直很密切。陳榮成購買手槍,難道蔡、張會真的不知情?老實說,台獨聯盟是否涉入這起事件,我無從知道。因為直到黃文雄開槍的那一刻,我都還不是盟員。我是後來為保釋黃、鄭兩人,四處奔波,才潦了下去。」

「潦」下去後的黃呈嘉不久便被選為獨盟的中央委員,開始參與組織內部的會議與決策。他說,刺蔣事件後,因為組織被調查,每個人都很謹慎,連開會也避免在紐約召開。他記得有一回,大家還特地開車到加拿大的蒙特婁(Montreal),很低調地在一家旅館裡開中央委員會議,以避人耳目。

日子就在這種緊張的氣氛中度過。秋去冬來,轉眼到了隔(1971)年春天,黃呈嘉開始在每星期六下午開車到張燦鍙在納特利(Nutley)新置的家,與張燦鍙等人一起開會,籌備七月初即將在俄亥俄州哥倫巴士市召開的第三屆盟員大會。

有一天,黃呈嘉在家,忽然接到彭明敏教授親自打來的電話,問他能否到密西根一趟,和他見個面? 頓感意外。

彭明敏教授於1964年與其學生謝聰敏、魏廷朝一起發表《台灣人民自救宣言》,因而身繫囹圄,後來改為居家軟禁。1970年正月初,他成功 擺脫國民黨特務的嚴密監控,逃抵瑞典,成為國際矚目的政治人物。稍後,他到美國,任職於在安娜堡(Ann Arbor)的密西根大學。

黃呈嘉素來對彭教授景仰有加,接到電話後,不作二想,立刻買了一張機票,飛到安娜堡,與彭會面。見面後,他方知原來台獨聯盟將在七月初召開的盟員大會裡進行改選,彭明敏屬意他出來競選主席。

他聽後,十分躊躇,覺得自己不適合。一方面他在獨盟的資歷甚淺,毫無班底;二方面他的個性對錯分明,講話亦不善修飾,容易得罪人。因此經過一番思慮,便予婉拒。

但在同時,他覺得在西雅圖甫獲華盛頓大學機械博士學位的鄭紹良挺適合。他溫和冷靜、台獨意識強又年輕熱誠,應是很好的人選,於是一方面向彭教授推薦,另方面打電話給鄭紹良,請他立刻飛趟安娜堡。

鄭紹良果真馬上自西雅圖趕來,與彭明敏、黃呈嘉在安娜堡會面。在被告知邀請他到安娜堡的用意後,鄭紹良的反應與黃呈嘉一樣,表示自己在獨盟勢單力薄,恐不適任。黃呈嘉乃說他會盡量幫忙,並建議另找一個人助鄭一臂之力,那就是在科羅拉多甫拿土木博士學位的洪哲勝。

「洪哲勝那時在辦《望春風》雜誌,為人熱忱,又具群眾魅力,很受歡迎。」黃呈嘉說:「我們於是積極遊說他出馬。事後回想,那時的我實在很單純,滿腦子都在想怎樣才會使組織更健全、怎樣才能讓台灣人運動更壯大,後來才慢慢發現政治很複雜,有人適合,有人不適合,我就是不適合的一位。」

與此同時,四二四刺蔣案件已在紐約法院開庭。開庭期間,雙方律師各傳證人,相互詰問,法官與十一名陪審員及後備陪審員皆靜靜聆聽。黃呈嘉因要上班,也忙著籌備即將召開的盟員大會,因此沒到法庭旁聽,但仍隨時與黃、鄭兩人互通電話,探聽新的發展。

刺蔣案件的法庭問訊結束後,法官宣佈將在七月六日宣判。台獨聯盟則藉美國國慶日(七月四日) 的假期,在俄亥俄州哥倫巴士市的丹尼森(Dennison)大學召開盟員大會。負責此次會議的黃呈嘉在出發前一晚,打電話給鄭自才,表達關切。鄭自才一如往常,滿口怨言。黃呈嘉耐著性子規勸,一通電話足足講了兩個多小時。

末了,黃呈嘉問鄭自才:「你和黃文雄明天會到丹尼森大學吧?」

「會啦,會啦。」鄭自才答。

「你們一定要到丹尼森開盟員大會,我們在那裡見。」黃呈嘉說。

沒想到這是他倆最後一次的電話通話。

七月四日,台獨聯盟在丹尼森大學召開盟員大會,並進行改選,選出鄭紹良為主席,陳希寬與洪哲勝分別為第一與第二副主席。黃呈嘉對這結果頗感安慰,但在為期兩天的盟員大會裡,因未見到鄭自才與黃文雄,心裡隱隱感到不安。

七月六日是四二四刺蔣案的宣判日,黃、鄭兩人皆未到法庭,表示兩人已經棄保而逃(Jump Bail)

「根據美國法律規定,」黃呈嘉說:「被告必須站在庭上,法官才能宣佈其刑期。然76日那天,因為黃、鄭兩人沒在法庭出現,整個案件變成為懸案 (pending),法官也因此未宣告兩人的刑期為何。」

但黃、鄭兩人棄保而逃,不僅他倆成為通緝犯,連眾人辛苦籌措的保釋金亦全部被沒收。一樁原本大義凛然的事件就這麼虎頭蛇尾地落幕,徒然帶給眾人無限的驚訝與惋息。

當時,最直接受到黃、鄭兩人棄保潛逃影響的,莫過於拿房子去抵押的兩戶保釋人。

「聽到他倆潛逃,」黃呈嘉說:「我的第一個反應是錯愕。就像黃文雄開那一槍一樣,完全出我的意料之外。但在錯愕之後,我得面對房子即將被沒收、一家大小不知居住何處的現實,開始收拾殘局。」

他過去從無處理這類複雜事務的經驗,在理無頭緒下,只好求教於律師。但和律師商談之後,他發現問題比他想像的更嚴重,心情也愈加沉重。關鍵在於他簽下那紙「抵押同意書」。律師告訴他,那同意書表示他同意保釋公司在拿不到足夠的償還款額時,可以向法院申請查扣他的薪水與拍賣他的所有物,直至保釋債務還清為止。

「那我怎麼辦?」他怔怔地問著律師。

那位律師很同情他的處境,後來遂逐一指點他與葉國勢一些應變之道。

諸如,為避免房子很快被沒收,他們必須反被動為主動,先到法院控告保釋公司因為沒有清楚解釋「抵押同意書」的內容與後果,導致他們蒙受重大損失。然後在這個案子仲裁期間,保釋公司不得處置他們的房產。

再如,律師要他們到縣府檔案處查詢保釋公司是否已對他們的房子申請留置權?若無,他們可自行處置房子。倘若他們把房子賣了,保釋公司就會到法院申請查扣其薪水與拍賣其所有物,屆時他們有兩種選擇:一是宣告破產,另一是搬到較有「安家費(Homestead)」保障的州去。

所謂「安家費」,黃呈嘉進一步解釋說,就是指一家大小衣食住行育樂所需的基本生活費用。債權人若向法院申請查扣債務人之薪水,法院會先核定債務人每個月需要多少安家費,再酌情決定他每個月該償還多少。安家費的錢額由各州法院自行裁定,一般來說,在美國五十州裡,以加州、德州和佛羅里達三州對債務人的安家費最有保障。

因此,在衡量一切情況後,黃呈嘉決定搬到北加州,葉國勢則搬到南德州。

七十年代,北加州的矽谷正如日中天地吸引無數高科技人才,前往覓尋機會。矽谷的形成源自紐澤西貝爾實驗室一位名叫夏克利(William Shockley ) 的研究員,於五十年代後期到北加州的山景城(Mountain  View)創立一個以矽為半導體的公司。結果他的公司不僅研究成果豐碩,其工相繼出去創業,其企業甚至青出於藍,導致整個山景城一帶的谷地成為半導體產業的聚集地,「矽谷」之名遂不逕而傳。

矽谷的興盛與高科技創業投資公司(Venture Capital)的崛起息息相關1938年,兩名史丹佛大學電機系的畢業生Bill Hewlett David Packard在帕拉托(Polo Alto)成功創立了惠普(Hewlett–Packard,簡稱HP)公司,首開自己創立高科技公司的先河。此後,無數創投公司在北加州如雨後春筍般地成立,促進矽谷的繁榮,也締造科技產業時代的新頁。

「說來也是機緣,」黃呈嘉說:「我在貝爾實驗室七年,所作的研究皆與半導體鐳射有關,也陸續發表了許多篇關於這方面的論文,因此引起有意開發這方面產品的惠普公司的注意。 早在兩年前,我就曾應邀至惠普公司參觀。當時我認為貝爾實驗室是世界上最好的研究機構,所以繼續留在紐澤西。」

「但到了1972年年底,黃、鄭兩人已經潛逃一年多,」他繼續說:「我卻仍與保釋公司糾纏中。後來不得不離開紐澤西,我就打電話給惠普公司的人,問他們是否還對我有興趣?他們說有啊。於是接下來,我們商談一些合作的細節,直到1973年的年初,惠普給我聘書,我則在那年四月開車帶載著妻小,搬到北加州,展開另一階段的人生。」

所謂「山窮水盡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對黃呈嘉來說,當時的處境莫過如是。黃、鄭兩人失蹤後,他因得獨自處理許多棘手的善後事務,覺得很鬱悶。同時,組織裡也有人認為他與葉國勢的抵押房子,係個人事件。他為此感到孤單,爾後亦與獨盟的主流份子漸行漸遠。

到北加州工作,對我當時的心緒與生活都是很好的出路。他說:「我惠普報到後,隨即請公司的律師幫我申報『安家費聲明』,確保一家大小能有基本的生活費用。然後,在惠普工作四年,從中學習到許多創投公司的開發與策略,對後來自己開設公司實有莫大的助益。」

至於黃、鄭棄保潛逃的善後收拾也在他到惠普工作後,有了結束。他說,黃、鄭兩人潛逃後,黃文雄下落成謎,鄭自才則先到瑞士,再轉往瑞典,申請政治庇護。爾後因為美國要求,鄭於1973年經英國被引渡回美國,於該年6月到案,8月被判五年刑,然後入監服刑一年餘,於1974年年底假釋出獄。

「由於鄭自才到案服刑,」黃呈嘉說:「紐約法院發還部份鄭的保釋金。那時,因為我與葉國勢已經離開紐澤西,遂由張燦鍙出面與保釋公司協商,最後簽結。保釋公司正式解除對我、葉國勢及其他相關的人的薪水與財產扣押,整個四二四事件的後續工作至此告一段落。」

黃呈嘉由此再出發惠普工作四年後,因緣際會,在美國先後開創兩家科技產業公司。九十年代,黑名單解除後,他回台灣,在交通部電信研究所擔任首席顧問兩年後,到新竹科技園區開創另一家科技公司,都有十分耀眼的成績。他亦持續關心台灣,在北加州時,曾與另一群朋友從事對台灣民主有助益的活動。但在台獨聯盟要求盟員重新登記時,他不再加入獨盟。有關四二四事件前後發生的那段經歷,亦逐漸擱置在腦海深處。

「但人畢竟會念舊。」他說:「我在電信研究所工作時,有一天,失聯多年的蔡同榮突然打電話給我,說他正在爭取設立的民視需要電信研究所的人去測量其電視台在全台各地的電磁波,我當然樂意幫這個忙。」

「我在新竹開科技公司時,」他接著說:「張燦鍙在台南當市長。我有一次到台南,就到市政府去,對張的秘書說,我想拜會市長。秘書回說市長在開會,不方便見客。我說沒關係,請你把我的名片交給他就好。沒想到幾分鐘後,張燦鍙笑容滿面地自裡面走出來,熱情地向我擁抱,還說開完會後要請我吃飯。這是我1973年離開紐澤西後,與張燦鍙的第一次見面。」

後來,黃呈嘉也曾在不同的場合分別見到了鄭自才和黃文雄。他說:「鄭自才沒對我說什麼,但黃文雄私下向我道了謝。時光飛逝,世事滄桑,一轉眼,我們都老了。我現在回想起四二四事件,就覺得很可惜。那本是一樁很令人感動的義行,當事人當年如果勇敢面對,如今會有迥然不同的結果。」(End)

  (作者按: 本文的專訪分別於20062010 2011年在紐澤西與北加州進行三次,全文係根據黃呈嘉的陳述撰寫,內容由黃君負責。)